(资料图片)
近日,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《关于确定2023年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和《关于确定2023年4月起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通知》。
根据《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》和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〈四川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发〔2023〕18号)有关规定,结合四川省统计局《关于发布2022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》和巴中市统计局《关于发布2022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》公布数据,确定2023年1-3月巴中市失业保险费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530元(按2022年巴中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884元的60%计算)。
2023年4月起,全省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,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上限确定为21228元(按2022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76元的300%计算),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为3750元(按2022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76元的53%计算)。
●省级名单公示中!巴中上榜的有这些→
●被国家推荐!巴中这些地方太美了,你去过吗?
●正在公示!巴中6人2集体拟获省级表彰
来源 |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编辑 | 唐卓然(实习) 责编|韩梅审核|张容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51120190004
关键词:
Copyright@ 2015-2023 华夏文娱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 琼ICP备2022009675号-37 联系邮箱:435 227 67@qq.com